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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合理调整

评论:0 来源:39健康网 作者:佚名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宣布,明年3月,将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今日起到明年1月6日,公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内容详见湖北劳动保障信息网 www.hb12333.com),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据介绍,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将与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临床基本用药需求相适应。在此基础上,合理调整用药范围,适当提高用药水平。

  拟调整的范围是: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以下简称《国家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不进行调整;民族药和中药饮片部分按现有政策继续执行;乙类药品调整品种总数为243个。

  据悉,今起正式启动药品目录调整,明年3月15日前完成调整,3月底前发布新版药品目录。今起到明年1月6日,社会各界人士可发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并进行监督。电子邮箱:hbybz@163.com;地址:武昌水果湖路 8号,邮编:430071;监督电话:87235689。

(haochi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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