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中等体力活动:标准体重×(35~40)=所需热量(千卡);
从事重体力活动:标准体重×(45~60)=所需热量(千卡)
专家曾做过一个试验,将试验对象分为两组,一组事先由医生明确告知标准的进食量,而另一组毫不知情。在同样的就餐环境中,用一样大的碗盛饭,结果在两组人都自我感觉“吃饱了”的情况下,不知情的一组吃的食物大大超过了标准的膳食摄入量,事先有了标准的一组则饭量正常。
这说明环境对人们的进食量有着很大的影响。这个环境可能是你餐具的大小,也可能是你就餐的气氛或者就餐的心情等等。虽然专家们总在告诫人们吃饭吃七八成饱就可以了,但是这个衡量的标准很主观,极易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要改变这种感觉偏差也不难,可以预先算出自己的标准膳食摄入量,做到“心中有数”,这样不管是遇上“吃嘛嘛香”或“食欲不佳”,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把握合理的饮食标准。
一般人一天总共摄入1700千卡的热量就可以了,相当于5两左右米饭、半斤左右的肉、一斤左右的蔬菜和水果。但从事不同职业的人,总热量有一些差别,具体而言,从事低体力活动:标准体重×30=所需热量(千卡);从事中等体力活动:标准体重×(35~40)=所需热量(千卡);从事重体力活动:标准体重×(45~60)=所需热量(千卡)。(注:个人标准体重=身高(厘米)—105)
当然,这个主食数量还要和每天的活动量“挂上钩”,如果活动量多一些,就要相应增加主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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