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得知,在《营养条例》中,分为临床营养、老年营养、公共营养、妇幼营养四大块。据上海市营养学会副秘书长孙建琴教授介绍,该条例明确规定,100人以上的食堂、餐饮单位,必须配备营养师,厨师在营养师的指导下,共同完成对食谱的搭配、调理、调整等工序。300人以上的食堂、餐饮单位,必须配备营养管理师。
据悉,《营养条例》在实施中还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一部完整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