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懒人。持家无方,放之任之,衣食住行均以“差不多就得了”为标准。去哪里都热情好客,尤好扎堆儿,吾家那饭菜却实在是乏善可陈,下厨房纯属不得已而为之。不过,这十几年粗茶淡饭,倒也将就过来了。
唯一少不得、将就不得的,就是零食。
零食者,非主食也。我的零食,广义地说,包括一杯香茶,一份小吃,和一本好书;狭义的零食呢,便专指那小吃。
茶有讲究,嫁老公后跟他学的,一定要喝当年新采新烘的上等好绿茶,否则宁可不喝茶。水烧开后晾至摄氏85度左右,头水茶最好泼掉,以二水茶为最上品。
零食有三项条件:第一,宜可口,百吃不厌;第二,宜清淡,百吃不腻;第三,宜小巧,百吃不饱。条件看似苛刻,具体下来,不外乎各类小干果、瓜子、梅子之类,以江浙上海一带的各类精装小包美食为最佳,其次是广西的各类应子,还有各地产的话梅,比利时产的带小杏仁的巧克力。
书呢,宜选择介于专业书籍和纯属消遣之间的任何书报杂志。若看电视,须得是那黑白的经典片,或者是 Masterpiece Theatre, 其中以英国戏剧为最佳。
小时候国穷家穷,那零食也就是少少的几样,糖果,点心,三分钱一只的水果冰棒,五分钱一只的小豆冰棒。妈妈分发零食时,我的眼睛总是虎视眈眈地盯着姐姐那一份,必欲换之而后快。姐姐身体不好,长年吃鱼肝油和钙片,馋煞我也,一日盗得几颗,放入嘴里,腥哉苦哉,不敢恭维。每每羡慕邻居家独生女儿,家里好东西毋须与人分享,长大后才知道,她一来羡慕我家的热闹,二来她从小厌食,只有到我们家和我们抢时才有胃口。
上大学时,好吃的东西多了,自己也有了零花钱了,偏偏又时兴起了减肥。大家随着简·方达跳健美操,吃饭吃零食也互相监督,有时候实在熬不住了,偷偷往嘴里塞上点什么,碰巧同屋回来,眼看着自己的光辉形象,在她无言的谴责中土崩瓦解。
那时候突然有了酸奶,听人说那好吃的酸奶也减肥,於是大家便成群结队地去喝酸奶。那酸奶是盛在一个瓷罐中的,用小勺子舀着吃,又酸又甜又爽口,美国店里许多种 Yogurt, 试来试去,无一出其右者。那时候,学校那简易棚搭成的小吃部,夜夜灯火通明,来这里喝酸奶的,排的队总要拐好几个弯。
过惯了集体生活,嫁人后,丈夫白天上班,自己一个人在家,颇觉形单影只,和我作伴的,便是那香茶、零食和好书。早上懵里懵懂地听见丈夫走了,自己接着做梦,迷糊到十一点来钟,泡上茶,拿出零食,抄起书来看看,不一会儿日头西斜,就到了准备晚餐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