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分享
首页 > 美文 > 寻医问药 > 黑医点被查需赔偿外也将负刑事责任

黑医点被查需赔偿外也将负刑事责任

评论:0 来源:39健康网 作者:佚名

“以往,非法行医者老是和执法人员打‘游击战’,搞你来我走的游戏,现在非法行医取缔两次,依然非法行医即可移交公安部门立案。”10日,长春市卫生局医政处陈处长说。今年,长春市将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诊所是整顿重点。

  据了解,去年长春市卫生局对各县(市)区的214家民营门诊部进行专项检查,其中18家门诊部降级为诊所,48家门诊部被下达整改通知,具有违反执业行为的87家门诊部被处罚,罚款金额累计89650元。今年,诊所、民营医院管理仍然是长春市医疗管理的重点,将进行至少两次检查。

  “今年,司法有了新规定,对于非法行医者,连续取缔两次,依然非法行医的,即可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如果情节严重,将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陈处长说。今年长春市将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办的医疗机构,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存在的无证行医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违法行为;查处无《护士执业证书》人员从事护理工作的行为。

  另外,今年,长春再不允出现如“男科”、“女子”、“糖尿病”、“脑血管病”、“类风湿”等医疗机构名称不规范现象,对这些要进行彻底整改。防止医疗机构名称以小冠大,误导和欺骗患者。对医疗机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效验,对拒不整改的医疗机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逾期不整改的医疗机构将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长春市卫生局今年还将重点查处从事性病、肝病等传染病诊疗活动,未取得《母婴保健机构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妊娠手术等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超出登记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依法进行处罚。对处罚后继续开展违法活动的医疗机构要停业整顿,问题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长春市卫生局要求对2008年医疗事故进行追责

  医院和个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取消评先争优资格

  遭到患者投诉、媒体报道曝光出现医疗事故、差错、违法违规等行为,要亮黄牌、罚款、延缓职称晋升……近日,从长春市卫生局获悉,今年依然是医院管理重点年,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每院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医疗安全教育。

  对2008年医疗事故追责

  据长春市卫生局有关人员介绍,截止到2008年10月底,长春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共受理登记141例,已召开鉴定会75例,构成医疗事故的32例,不构成医疗事故的41例,无结论1例,中止1例。构成医疗事故的占鉴定例数42.67%。事故等级情况:一级1例;二级1例;三级22例;四级8例。医疗事故的等级和数量较2007年明显下降。

  长春市卫生局要求对2008年发生医疗事故的医院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取消评先争优资格。积极开展医疗安全教育,要求各县区卫生局、各医院要进行医疗安全教育,每年不少于两次。

  检查医疗机构用血情况

  长春市卫生局要求,要进一步科学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合理,避免药源性疾病和事故。要开展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检查。在建立临床药师制度,落实处方点评制度,提高处方质量,保障合理用药的同时,确保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高疗效。长春市卫生局将组织专家对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血、不安全用血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通报全市。

  院内监督不搞灯下黑

  各医院要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研究医院存在的医疗质量问题。对于遭到患者投诉、媒体曝光的,出现医疗事故、差错、违法违规的,一经核实,要实行医院、科室、当事人的连带责任追究,通过通报、亮黄牌、罚款、延缓职称晋升、暂停执业活动等处罚,起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提高医疗安全指数的目的,要求开展院内监督,不能护短、搞灯下黑。

(haochi123.com)
相关贴士
评 论:
 
贴士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