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公告违法广告共计62800次,其中违法药品广告40501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3295次、保健食品广告19004次。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今天披露的数字。
他在绍兴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广告审查监管工作座谈会上称,去年,全国审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共计16188个,较好地保证了审批的药品广告符合法规的要求。目前,药品广告已实现100%在线审批,初步形成了全国监测网络。
边振甲指出,广告问题往往会延伸为用药保健安全问题,违法广告屡屡发生,提示和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打击违法广告上应该更有作为。他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从源头上治理,主动出击,态度坚决,铁面无私,执行到位。
他提出,今年将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管,严格把关,确保审查批准的广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提升广告监管工作执行力;加大对违法广告涉及品种和企业的查处力度;加强宣传,营造共同规范广告发布秩序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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