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一男子采取胁迫、利诱等手段先后多次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实施强奸。结果因构成犯罪进了监狱。7月5日,记者获悉,日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的一审判决。
现年36岁的王某系宜宾县泥溪镇阳坪村中阳组村民。2004年下半年至2009年5月期间,王某分别在宜宾县泥溪镇阳坪村中阳组自己家中王某某的卧室和外出广州务工自己租住的房屋内采取胁迫、利诱等手段先后多次对现年13岁的亲生女儿王某某实施强奸。2009年6月1日18时许,公安机关在王某家中将其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王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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