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分享
首页 > 美文 > 健康养生 > 统一农夫及消费者已收到致歉函

统一农夫及消费者已收到致歉函

评论:0 来源:未知 作者:佚名

  昨日,农夫山泉、统一“砒霜门”事件终于盖棺定论,海南省工商局根据21天的深入调查,确认检测机构初检结果有误,海口工商局在工作过程中程序不当。海南省工商局现已责成海口市工商局向消费者和农夫山泉、统一企业赔礼道歉,并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农夫山泉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正在等候海口工商局的致歉函,将在今天做出正式回应。

  检验机构承认仪器失误

  记者从农夫山泉相关部门获悉,1月4日,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向海南省工商局发来《关于接受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检测农夫山泉和统一饮料总砷超标结果误差的函》(琼检技[2010]1号)称,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10月19日委托该检疫中心对50个饮料(果)样品中总砷、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项目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签发后,农夫山泉等生产企业对检测结果提出质疑。对此,中心高度重视,对留样样品进行复检并对初检结果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发现,初检结果有误。

  函中指出:“一是用于总砷检测的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灵敏度下降。该仪器使用年限已近九年,经对初检当天该仪器绘制的标准曲线进行分析,当时仪器状态不稳定,尤其是标准曲线低点偏差大,对检测结果造成了一定影响。二是样品前处理中未严格按标准方法称样及定容。检测人员为缩短检测时间,减少了样品称样量,加大了试样稀释倍数,这在仪器状态不稳定的情况下,更加大了检测值出现偏差的概率。”

  海口工商局违反程序要求

  海南省工商局的调查结果显示,海口市工商局的抽样检验行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七十七条规定开展的,并依照第八十二条规发布《消费警示》,是在依法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但海口工商局在抽样时没有完全执行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工作流程,也没有按规定要求检验机构将检测结果通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

  企业要求复检后,在与企业就复检具体细节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海口市工商局直接送检,不符合程序要求。同时,海口市工商局在没有事先履行告知程序的情况下,在媒体上发布《消费警示》,公布错误信息,从而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此,海南省工商局现已责成海口市工商局向消费者和农夫山泉、统一企业赔礼道歉,并将对追究有关违反工作程序的人员责任。

(haochi123.com)
相关贴士
评 论:
 
贴士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