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饮酒对胎儿有何害处?
评论:0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自从本世纪70年代国外学者琼斯首先提出“胎儿酒精综合征”以来,国内外许多研究者通过大量实验和调查,都充分证实了这一点。胎儿酒精综合征是一种包括胎儿智能发展障碍、身体发育障碍及先天性畸形发生率增加为特征的综合征。
其临床特征有:
1、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出生的孩子智能低下,运动不协调多动症;
2、发育障碍:身长短,体重轻;
3、特异性丑陋面容前额突起、短眼裂、小眼球、斜视、短鼻梁、朝天鼻孔、兔唇等;
4、心脏、脊柱及四胶畸形;
5、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抗病能力差。
据国外专家报道:妊娠妇女如每天饮酒150克,可导致约三分之一的婴儿发生酒精性综合征,另三分之一婴儿有不同程度的精神障碍。本病的发病率和严重性与孕妇的饮酒量、持续时间及妊娠月份大小均有密切相关。在胚胎发育早期(妊娠10周内)各器官的形成阶段,饮酒易引起器官畸形,妊娠10周以后饮酒易致胎儿营养不良,发育缓慢。在德国,有入对嗜酒成癖的妇女所生子女进行调查,结果证明60%患有酒精毒害综合征;一般酒癖的孕妇所生的子女患酒精毒害综合征者占20%。孕妇饮酒引起胎儿酒精综合征的机理可能是:酒精是一种低分子物质,当孕妇饮酒后酒精会比较容易地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组织内,作用于胎儿的脑神经细胞。其次,酒精的代谢产物亦可干扰脑细胞和肝细胞的生长发育,从而引起胎儿酒精综合征。在西方,由于孕妇疯狂饮酒致使新生儿生下不久就夭折者屡见不鲜。对这类死婴解剖结果表明,孩子大脑不仅比正常婴儿小而且脑回发育不全或呈明显畸形状态。据法国调查有轻微饮酒嗜好的孕妇,其婴儿死亡率为千分之九点九;饮酒成癖的孕妇,其婴儿死亡率为千分之三十五点五,而酒癖、烟瘾并重的孕妇,其婴儿死亡率为千分之五十点五。因此孕妇应绝对戒酒。(摘自迈博健康资讯)(haochi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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