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对孩子的无理要求坚决说“不”的家庭,孩子从小就知道,他不是家中的特殊人物,他不可能对父母提什么特殊的要求,也不可能以什么极端的手段要挟父母。他们时时能感受到父母的爱,但是,这爱是有原则的。从小生活在原则中,他们长大也会成为有原则的人。
对于孩子的要求有求必应的家庭,家中的长辈都争着对孩子施爱,唯恐孩子不快乐、受委屈。就是这样的家庭,令他们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们用情感和全部的心血培养起来的孩子却有一天突然让他们觉得那么陌生,那么敌对,那么可怕……有的孩子在父母看来一直挺老实的,怎么有一天就让警察找到家里说“他参与抢劫了”?有的父母觉得自己对孩子那么好,可是有一天怎么因为说他几句居然就自杀了?有的稍不满足就离家出走了。记得一位出走孩子的母亲就发出这样的疑问:“前两天我和他出门过马路时他还拉着我的手,怎么到学校后(是寄宿学校)就出走了呢?我真搞不清……”为什么我们那么爱他们,他们还会这样呢?
记者:从小就对孩子的要求有求必应的家庭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李玫瑾:原因在于:孩子的成长需要“爱”,但爱的本质、爱的艺术、爱的表达可不仅仅是给予,不仅仅是满足,更不是百般迁就,不是让孩子永远地感受“快乐”!
人生中的生与死,相遇与离别,快乐与痛苦,从来都是成双成对地出现,成长中的孩子也必须经历“成对”的教育,必须让他经历心理上的“强化”与“负强化”。所谓“负强化”,就是在孩子成长中对他说“不”,就是让他有痛哭一番的经历……
这种说“不”的时间要早,一定要在孩子6岁之前。
记者:为什么要赶在孩子6岁之前就对他说“不”呢?说晚了会有怎样的结果呢?
李玫瑾:我常讲:父母若在6岁之前(最晚别超过10岁)对孩子说“不”,他尽管会因为你的拒绝而感受痛苦,但最多也就是痛哭一番,严重些就是哭得气噎、哭得在地上滚来滚去……可是,你若等他12~14岁之后再对他说“不”,他不会再简单地哭、不再气噎、也不再打滚……他会离家出走,会服毒自杀,会跳楼威胁……因为他已经有了对付你的各种能力和选择。曾有家长哭着问我:“为什么那么小年纪的孩子会自杀?”我回答:那是因为孩子只知道你爱他,他在利用你的爱威胁你,他其实并不知道死的真正含义。
所以,父母之爱要有艺术性、原则性,不要给孩子一种误读的可能!
记者:如何对年幼的孩子说“不”?怎么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呢?
李玫瑾:第一,选择孩子早期表现出任性的时候,一般在3~5岁开始对孩子的无理要求说“不”。在3岁之前,孩子的哭声一般是他身体痛苦的感受表达,所以哭声是一种信号,我们要帮助他解除痛苦感受,要去关爱他……但是,孩子到3岁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哭声有时不再是身体痛苦,而是一种意向表达,譬如:你带他去朋友家,看到别人家的好玩具不肯撒手要带回家;你带他去商场,看见好玩的东西非要得到,父母不买就大闹……当父母发现他的这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情况一出现,就要有意地对他进行说“不”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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