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里,人们偶然发现久已不用的药物,往往和对待其他废品一样将其丢进垃圾桶;而在农村,一瓶药存放的具体时间已不清楚,往往标签都没有了却还要在危急时派上用场。遍布城乡家庭的大量过期药品令人触目惊心。
过期药品:触目惊心的安全隐患
1盒24粒装的阿莫灵胶囊,只用了2粒,24粒装头孢拉定胶囊一粒不少,原封未动。“医生开药都是整盒、整瓶地开,吃不了就只能剩下,最后丢掉,”广西东兰县隘洞镇农民韦义华每隔一年都会清理出大约半抽屉过期药品。他告诉记者,农村没有垃圾桶,处理这些过期药品的办法就是直接丢到路边。
我国《药典》明确规定,一旦过了有效期,药品就成为劣药,不仅意味着药性失效,有些还可能发生霉变。若大剂量地服用,不但达不到预期的疗效,还有可能加大药品的毒副作用,服用后会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同时,过期药品还明确被归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重要环境污染源之一。
药监部门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52.4%的家庭设有家庭小药箱。但是,高达73.6%的家庭却忽视了药品的储存条件,更有至少8成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过期药品的习惯,九成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的经历,而这一问题在农村则更为严重。
由于缺乏过期药品回收处理的正规渠道,导致绝大多数农村家庭每年都要随意丢弃大量过期药品;更为触目惊心的是,由于城市家庭过期药品处理目前也没有比较有效的办法,因此出现了回收过期药品的地下药贩子。药监部门长期调查发现,药贩子回收的药品主要有两大流向:一是对收回来的过期药品进行包装再加工后,运往缺医少药的农村或偏远山区;二是将药品重新包装后卖给城乡接合部的一些黑诊所,而黑诊所再高价卖给患者,这其中不少患者是患有慢性病、经济困难且无医保的的农民群众。
“两网”建设:成效中的新难题
在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的当地群众中曾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瑶寨瑶寨,没有药卖,小病小痛,百姓无奈”,反映了贫困的边远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农民普遍存在的购药难问题。“两网”建设前,广西贺州市共有447家零售药店,而村级药店仅有36家,所占比例不到9%,这些村级药店多数位于村级小圩,服务面狭小,远离集中的群体消费者,像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的天堂村、开山镇的分水村,昭平县仙迴乡茅坪村等边远山村甚至连村卫生所都没有。
据贺州市药监部门介绍,“两网”建设之前由于监管乏力及药品供应渠道不畅,在农村走村串巷的游医、药贩子比较普遍。这些人提供给农民患者的药品往往来路不明,其中不少是假药或者重新包装的过期药品。一些患者既花了钱,病情又没见好转,有的还出现了病情加重的情况,一些患者因服用了假药、过期药甚至出现生命危险。
在江西省,由于渠道监管问题,两年前南昌市农村药品市场曾鱼龙混杂:游医药贩乘虚而入流窜于农村,农民使用假药而发生不良反应的现象时有发生。据权威调查显示,“两网”建设前80%的农村卫生所存在使用过期失效药品现象和违法零售药品的行为,一些过期的药品还混在农村药店对外出售。
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农村“两网”建设已经取得显著成绩,现在规范化、标准化的药点已经逐渐进驻一些偏远的农村,当地群众不用出远门就可以在家门口买到质量可靠、价格低廉的日常用药,游医药贩渐渐没了市场。但另一个问题也随之而来:买药的便利化使得农民家庭的过期药品激增,越来越多的过期药品充斥了农民的“家庭小药箱”。由于没有规范的无害化处理场,甚至没有垃圾桶,多数农村群众也还没有药品回收的意识,致使过期药难题正在农村发酵。
2004年10月,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在全国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并于2005年3月正式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免费更换)机制”,承诺以授权定点药店更换的形式,长期为消费者更换家庭过期药品。两年来,通过该活动共回收过期药品15.4吨,总价值6500余万元。
广西康全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庞云介绍说,调查显示80%以上的城市家庭都有存放多种备用药品的习惯,农村家庭中也不同程度存在药品长期存放的情况,一些药品少则存放几年,多则数十年,误食这些过期失效药品不仅会危害群众身体健康,而且由于缺乏有效回收处置,这类药品还可能造成环境污染。
今年3月13日至15日,一场名为“全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日”的活动在全国40多个城市展开,3天时间共回收过期药品100余吨。白云山和黄中药广西区省级经理宋林青介绍说,“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免费更换)机制”计划在全国建设6600家“永不过期药店”,去年白云山和黄中药还正式启动了农村市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他们计划用3年时间新辟2000余家农村药店,以方便农村家庭可以定点更换过期失效药品,但他同时坦承“目前这一切还只是处于尝试摸索阶段。”
目前,我国不少地方都已建成“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但销毁费用较高,最贵的每公斤近100元,算下来,100吨过期药品的销毁费用就高达1000万元。宋林青说,企业已投资上千万元用于更换过期药品,再承担高额销毁费用有一定困难。记者从白云山和黄中药有关方面了解到,自2005年创立“家庭药品回收(免费更换)机制”以来,该企业用于这一活动的投入已达到8000万元,预计2007年的投入将达到8000万元,由于投入比例的逐年上升,企业面临一定压力。
农村家庭过期药品何去何从
据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劣药,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但对家庭过期药品的处置,在法律法规上还没有明确规定。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过期药品回收机制,使过期药品的专门回收无章可循,虽然有的企业建立了回收站,但也只是企业行为。
这位负责人说,对于城乡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要建立长效机制,应尽快为过期药品回收立法,通过法律法规规范过期药品的回收及处理。同时,应加强相关部门的配合,使更多的药店、药厂和药品监督部门形成合力,共同解决过期药品回收难的问题。
目前,全国2100余家“永不过期”药店主要集中在城市,庞云介绍说,虽然“永不过期”药店回收的家庭过期药品绝大部分来自城市家庭,但事实上大量农村家庭也都长期存放药品,数量很大的失效药、过期药给农村家庭的用药安全和自然环境带来极大隐患,农村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亟需得到高度重视。宋林青认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免费更换)机制”举行药品回收活动时需要通过各种媒体广而告之,尤其是要加大在农村的宣传力度,使农村家庭认识到过期药品的危害,以完善药品回收网络。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代表提出,家庭存放过期药品多、过期药品处理缺乏规范,不仅导致社会资源浪费,而且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建议完善《药品管理法》的相关内容,建立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对于过期药品回收产生的费用,可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对过期药品回收处理企业进行补贴,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药品回收业务,推动药品回收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延伸阅读:服用过期药品有四害
不少人认为,药品过期了没关系,多服几片就行了。中日友好医院药学部副主任常明告诉记者,这是一个误区,过期药品若大剂量的服用,极有可能加大药品的毒副作用。他说,过期药品的危害主要有以下4点:
其一,药品过期后其有效成分含量降低,药品发挥不出原来的药效。有时,甚至还会导致药品化学成分的改变,对人体产生损害。比如,维生素C在空气中放置时间过长,容易被氧化,而氧化后的VC对人体有害。磺胺类、青霉素类药品过期,则容易引发过敏和休克。
其二,药品存放的温度不能达标,药品自身可能分解出一些有害杂质,这些杂质对人体容易造成一定危害。
其三,药品长期存放在干燥的地方会脱水;存放在潮湿处,药品也会吸潮。吸潮或脱水后药品进入人体内会不分解,因此,人体吸收不到有效成,“吃了等于白吃”。
其四,冲剂、蜜丸等加入赋型剂的药品,在一定温度下会发生霉变,滋生细菌,而这种霉变是用肉眼难以识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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