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黎,要看的有宫(卢浮宫、凡尔赛宫)、塔(埃菲尔铁塔)、门(凯旋门),要买的有法国香水,要吃的有法国大餐。
我不是美食家,但对颇有名气的法国大餐总是想品尝一下,一天在观看拉丁天堂的歌舞表演前终于如愿以偿。他们实行的是分餐制,先是一盘蜗牛,数数八个;后是一盘以牛排、炸鸡为主的菜肴,而牛排和炸鸡则是每人各选一种;再是一盘面包、甜点之类,此外,就是冰淇凌、干红和香槟酒。虽然我不清楚这是属于那个档次的大餐,却吃得颇为开心。
我一向为我们国家丰盛的菜肴而自豪。不是有这样一种说法吗:吃中国的菜肴,住英国的房子,拿美国的工资,娶日本的老婆。中国的菜肴是享誉世界的,甭说满汉全席,就是八大菜系,哪一系也是丰盛有加,讲究色、香、味、形、视觉与味觉俱佳;烹调技艺就有炸、烧、熏、蒸、炒、溜、爆、烹等八种之多;就连菜肴的名字也多有丰富的文化内涵。说起中国的饮食文化来,恐怕很少有别人比得上。但我在美国吃过企业家的宴请,在东欧吃过公家的宴席,以及此次吃了法国大餐之后,再次引起我对中国饮食文化的一些思考。
说我国饮食文化“博大精深”不假,但不能因为把饮食一提到“文化”的高度,就认为至善矣,至美矣。其实在我们饮食模式里,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陋习:
一曰,菜肴过多。“干什么都可以没钱,惟吃不能没钱”,于是,凡宴请七大碗八大盘是“家常便饭”。如果是私人请客,还可以“吃不了兜着走”。要是公款宴请,则浪费甚矣。记得那一年开亚运会,媒体作过报道,说运动员一道菜只吃一口,菜没上完就吃不下去了;许多宴请,人们往往是“舍胃陪君子”,怪不得有人惊叹“一餐吃了一头牛”;也曾有外资企业家准备在国内投资,一次宴请便把人家吓跑了,害怕自己的投资也被“吃”掉。不错,孔老夫子说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话,但翻阅整部《论语》,却没有“菜不厌多”之句。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当年曾规定过“四菜一汤”,究竟落实得怎么样,没有考证,不敢妄言。但我们知道后来人们越吃越多,直到末代王朝慈禧太后已发展到一餐要上几十上百样菜,真使人看都看“饱”了,不知她那大把年纪怎么吃得下去?
二曰,饮酒过量。“无酒不成席”,少喝点是可以的,特别是贵宾驾到,敬敬酒碰碰杯是一种礼节,也是一种国际惯例,但不要劝酒、猜酒和罚酒。东周人刘伶写过《酒德颂》,说什么“惟酒是务,焉知其余”,后人讲他喝杜康酒,一醉三年不醒,这显然有点“艺术夸张”,但有些人确实是“见酒就喝,见喝就醉,见醉就闹”,我们不是时有所见,多有所闻吗?
再曰,客气过度。由于“礼多人不怪”,不仅劝酒,而且劝吃。你给我夹菜,我给你夹菜,夹来夹去,岂能卫生得了。不管人家口味如何,也不管人家胃口多大,往人家盘里夹上一大堆菜,弄得人家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非典”时期实行的分餐制,可惜未能坚持下去,有些连公筷也形同虚设,岂不令人堪忧!
对我国的饮食文化,也得两面看,其中有精华,也有糟粕,这糟粕就在这个“过”字上。过去一些有识之士,曾提出食以美、欧模式为佳,很少浪费;富者如中产家庭,吃的都是家常便饭。对此,有待美食家、营养学家以及餐饮企业家去探讨,我只是想,在深化改革的今天,我们也该下狠心来个“饮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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